*有意願之公務人員請於 5/17 填妥附件寄人事室peopleclass2020@gmail.com 信箱
一、 |
旨揭普通考試訂於 113 年 7 月 5 日至同年月 6 日、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訂於 113 年 7 月 7 日至同年月 9 日舉行,並商借本市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及陽明高級中等學校為試區。 |
二、 |
請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規定,推薦所屬公務人員(不含教師、不推薦亦可)擔任監場主任或監場員,並依式填具監場人員推薦表,相關事項如下: |
(一) |
填報時需選擇參與之試區及考試等級,凡經本府選聘後,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獲聘為普通考試監場人員, 113 年 7 月 5 日至同年月 6 日皆須參加;高考三級監場人員, 113 年 7 月 7 日至同年月 9 日皆須參加)。 |
(二) |
監場人員推薦表,經首(校)長及人事主管核章掃描後,於 113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前,將掃描檔( PDF )及電子檔( excel )上傳桃園市人事服務入口網/調查表(如有登入問題,請洽 03-3322101 分機 7356 ,陳先生)。 |
三、 |
各機關學校遴薦人員仍須由本府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審核,合於選聘者另函通知聘任;如場次不敷分配時,以具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者或具國家考試監場經驗者優先選聘。又受聘參與試務工作人員,監場期間核予公假,並按日支給監場費,不得再申請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