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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行政院秘書長函頒「轉型正義教育學習架構」1份

一、 依人事總處 112 年 7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12001836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 為積極推動公務人員「轉型正義」在職訓練,請參考旨揭學習架構規劃辧理相關課程,另檢附 112 年「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轉型正義」數位課程連結一覽表 1 份供各機關學校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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