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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12年8月9日發布,並自112年7月1日施行一案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8 月 11 日部退一字第 112560262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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