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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業經該部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一案

依人事總處 113 年 1 月 23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12941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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