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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5-03-06 | 點閱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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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仁和國中 113 學年度班級「品格之星」選拔

一、目的:

  1.學生透過鼓勵更能形塑良好的行為表現。在學生表現良好品格行為時,給予即時的

    鼓勵與增強;期許學生在鼓勵中,養成正確的品格觀念與行為。
  2.透過將學生的優良表現,公佈在班級走廊上之品格之星告示板及學校網站上,讓孩

    子的努力能被看見,進而提升他的榮譽感與進取心。
  3.在表揚『品格之星』的過程中,讓其他孩子在同儕楷模的觀察學習中,間接提升自

    身的品格涵養。
二、實施對象:本校七、八、九年級學生。

三、選拔「品格之星」實施內容及方式:

  1. 依據本市品格教育十二項核心價值「誠信、負責、欣賞、尊重、孝敬、感恩、勤儉、正義、禮節、合作、關懷、謙恭」,其中選取四項(上下學期各兩項)請各班推薦品格之星的代表。
  2.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推薦「誠信之星」及「關懷之星」代表同學。
  3. 請導師到線上表單填寫推薦事項,掃描 QR-code 可連結,相關資訊接於學校首頁公告。
  4. 獲選班級「品格之星」同學,將於朝會由校長公開表揚、榮獲獎狀、獎勵品、公佈在學校公佈欄及電子看板以及與校長早餐約會,以茲鼓勵。

四、相關經費由學校業務費支出

五、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提醒事項:

1.誠信之星推薦時間到3/31、關懷之星推薦時間到4/30,可於學期初一次推薦兩種品格之星。

2.誠信之星參考標準:能知道信守承諾的重要。待人處事要秉持表裡合一的原則。答應別人的事情要做到。

3.關懷之星參考標準:培養主動關懷別人的習慣。能積極協助需要幫助的人、事、物。能擴大關懷議題與層面,成為世界公民的一份子。

4.一項品格推薦一位同學,與之前推薦的人選不可重複,請導師踴躍推薦。

 

品格核心價值及具體行為準則

 

將品格教育融入課程和學生日常生活當中、營造「品格第一、優質仁和」的教育環境,實踐品格核心價值「誠信、負責、欣賞、尊重、孝敬、感恩、勤儉、正義、禮節、合作、關懷、謙恭」,希冀建立「健康快樂、敦品勵學、負責敬業、純樸勤達」的好學生。

項次

核心價值

行  為  準  則

誠信

能知道信守承諾的重要。

待人處事要秉持表裡合一的原則。

答應別人的事情要做到。

負責

自己該做的事,絕不推委。

能自我管理,做好份內的事。

做事有始有終,貫徹到底。

欣賞

能夠瞭解自己,接納他人。

能理解差異,真心讚美他人優點。

能廣納多元文化價值,美化生活,豐富生命。

尊重

能以真誠和包容化解他人的不諒解和猜疑。

能瞭解隱私權的內涵與法律規範。

尊重每個人都有表達不同意見的自由與權利。

孝敬

以合宜的方式孝敬父母和長輩。

不欺騙長輩並能分享彼此的悲傷與喜悅。

守法守分不父母蒙羞。

感恩

能以適當的方式向他人表達感激。

以樂觀、知足的心看待周遭的一切。

能為他人提供服務,瞭解不求回報的付出會讓社會更美好。

勤儉

勤奮努力,能吃苦。

能力行簡單生活。

能培養正確理財觀念,在適時的時機運用錢財。

正義

對於對的事,能勇敢表達自己想法。

要做光明磊落,富有正義感的人。

處事公平、公正、不偏私。

禮節

待人接物,要文雅有理。

說話要輕聲細語,不大聲喧嘩。

能遵守國際禮儀規範。

合作

能瞭解團隊合作的意義。

能與同儕溝通、協調、並從中學習他人優點。

能參與各種團體活動,並貢獻自己的專長。

十一

關懷

培養主動關懷別人的習慣。

能積極協助需要幫助的人、事、物。

能擴大關懷議題與層面,成為世界公民的一份子。

十二

謙恭

做人做事要隨時反省。

和氣待人、說好話、做好事。

重視他人、不嫉妒、不狂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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