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1月14日北市教特字第11230964872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安置管道申請條件(須同時具備下列兩項資格): |
(一) |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非應屆畢業生: |
1、 | 臺北市國民中學112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
2、 | 臺北市國民中學111學年度(含)以前畢、修(結)業且目前未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者。 |
3、 | 非臺北市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且設籍臺北市並有居住事實者。「居住事實」之認定須檢附112年度7月至12月任一月份之:1.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詳細記事)影本、2.居住地水費或電費收據證明。 |
(二) | 112年12月31日前已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並領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證明之各類身心障礙學生。 |
三、 | 旨揭安置管道重要期程如下: |
(一) | 請於112年12月4日(星期一)至113年1月5日(星期五)至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安置系統(http://proper.tp.edu.tw)以「學校」權限登入,完成線上報名資料填報作業。 |
(二) | 請於113年1月9日(星期二)及113年1月10日(星期三)將報名資料送至本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辦理報名(詳見簡章第3頁)。 |
四、 | 有關113學年度預估安置名額暨學校群科簡介,預計於11月底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 doe.gov.taipei)(公告資訊─最新消息─高中職)、臺北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nse.tpmr.tp.edu. tw)及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安置系統網站(http://proper.tp.edu.tw)公告。 |
五、 | 旨案招生管道相關疑問,請逕洽臺北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廖文君教師,聯絡電話:02-28749117轉1601,或洽臺北市政府局特殊教育科吳科員,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6344。 |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段考成績優良學生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段考進步獎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段考成績優良學生
112運動會
112運動會(畢冊廠商提供)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段考成績優良學生(9年級)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段考成績優良學生
邱秀喜老師獎學金頒獎
111-2-2段考進步獎
7年級英語歌謠
螢幕同步小程式(link to https://www.jhjhs.tyc.edu.tw/uploads/tad_blocks/file/%E9%BB%9E2%E4%B8%8B%E5%9F%B7%E8%A1%8C%E5%8F%AF%E5%90%8C%E6%AD%A5%E8%9E%A2%E5%B9%95%E9%A1%AF%E7%A4%BA.batl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DRAbt49kEePJ5_zYCA1AuLinl3dysZ_8/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