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教育部於 111 年起辦理旨揭計畫,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
(一) | 獎勵對象: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 |
(二) | 推薦、報名方式及時程: |
1、 | 推薦、報名方式:由推薦單位主動舉薦,或由有意願之被推薦者向推薦單位申請。 |
2、 | 推薦、報名時程:推薦單位彙整推薦報名資料,請於 11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資料備文逕送(寄)本局國小教育科(商借教師謝承祐)彙辦。 |
(三) | 評選方式:獎勵對象之選拔,分為初選及決選二階段辦理;由本局辦理書面審查(初審)後函送至教育部指定委辦團隊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並由教育部組成委員會辦理決選審查事宜,決選名額以 10 名為原則,並得視當年度推薦數增減。 |
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唐先生,聯絡電話( 06 ) 2133111 分機 5772 ,電子信箱 saber10324@gmail.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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