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 114 年 3 月 17 日桃環綜字第 1140022913 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桃園市各級學校加強學生們對於珍惜資源、愛護環境以及環境永續的觀念,透過「桃園市環境教育志工服務隊宣講師」至桃園市各國中、小學進行環境教育校園巡迴演講,以提升學生們對於環境保護的相關知識。 |
三、 | 申請方式: |
(一) | 課程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31 日止。 |
(二) | 課程辦理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31 日止。 |
(三) | 課程辦理場次:共辦理 200 場次( 1 小時/場次),申請完為止,每所學校可辦理場次上限為 10 場次。 |
(四) | 請至「桃園市環境教育推廣媒合平台」後進入「學校宣講課程專區」( https://tydep-eev.com.tw )。 |
四、 | 聯絡方式:環境保護局規劃科承辦人張秭榆小姐,電話: 03-3386021 分機 1134 ;或本案承辦單位新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蕭薏文先生,電話: 03-3319635 分機 22 。 |
螢幕同步小程式(link to https://www.jhjhs.tyc.edu.tw/uploads/tad_blocks/file/%E9%BB%9E2%E4%B8%8B%E5%9F%B7%E8%A1%8C%E5%8F%AF%E5%90%8C%E6%AD%A5%E8%9E%A2%E5%B9%95%E9%A1%AF%E7%A4%BA.batl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DRAbt49kEePJ5_zYCA1AuLinl3dysZ_8/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