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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5-03-25 | 點閱數: 80
一、 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 114 年 3 月 17 日桃環綜字第 1140022913 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桃園市各級學校加強學生們對於珍惜資源、愛護環境以及環境永續的觀念,透過「桃園市環境教育志工服務隊宣講師」至桃園市各國中、小學進行環境教育校園巡迴演講,以提升學生們對於環境保護的相關知識。
三、 申請方式:
(一) 課程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31 日止。
(二) 課程辦理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31 日止。
(三) 課程辦理場次:共辦理 200 場次( 1 小時/場次),申請完為止,每所學校可辦理場次上限為 10 場次。
(四) 請至「桃園市環境教育推廣媒合平台」後進入「學校宣講課程專區」( https://tydep-eev.com.tw )。
四、 聯絡方式:環境保護局規劃科承辦人張秭榆小姐,電話: 03-3386021 分機 1134 ;或本案承辦單位新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蕭薏文先生,電話: 03-3319635 分機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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