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辦理「第 23 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活動一案,請踴躍報名參加比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7 月 2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0085324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資訊摘要如下: |
(一) | 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 7 日止。 |
(二) | 參賽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以領有衛福部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以活動簡章為準。 |
(三) | 活動徵件組別包括: |
1、 | 文學類: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學生組。 |
2、 | 圖畫書類: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組。 |
3、 | 心情故事類徵件對象為陪伴身心障礙朋友之社會人士。 |
三、 | 倘對旨揭活動有相關詢問,請逕洽執行單位,電話 02-2543-16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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