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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4-04-23 | 點閱數: 23
一、 依據本局113年4月15日桃教體字第11300334179號函辦理。
二、 旨案為鼓勵學校推展食農教育,建置校園體驗農園,提升師生食安及食育正確知能,運用本市各休閒農業區資源進 行農事體驗活動。
三、 本案活動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申請。
(二) 本案經費申請需檢附資料包含以下3項:
1、 申請暨審核表(附件1)。
2、 申請計畫含教學方案(附件2)。
3、 經費概算表(表3)。
(三) 申請方式:請於113年5月8日(星期三)前將前揭申請資料紙本經校長核章後,免備文正本逕寄(送)平鎮區平興國小總務處范慧美主任收(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廣泰路168號,信封請加註「食在安心食農教育活動計畫」), 另將核章後掃描之電子檔寄至adm31@gm.psees.tyc.edu.tw (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學校校園「食」在安心食農教育活動計畫),俾利辦理初審作業。
(四) 計畫內容:依各校在地化教學環境結合課程與教學,辦理食安及食育等食農暨環境教育教學活動,辦理項目列舉如下(可擇項辦理):
1、 善用校園空間,建置學生體驗農園,實施農事體驗教學活動,各校/園如設農園,需檢附土壤檢測(重金屬檢測)報告,費用可編列於經費概算內。
2、 邀請專家或學者蒞校,辦理學生食安及食育等食農教育活動。
(五) 經費補助:
1、 校園農園建置與體驗教學,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為原則(依實際審查酌予補助,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為原則,並在本案補助總額新臺幣200萬元內,酌情增加補助之學校數)。
2、 辦理專家學者講座,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5,000元整。
3、 上列1至2項可同時申請,最高補助金額新臺幣5萬 5,000元整。
(六) 本案預計113年11月底前繳交成果(另函通知),有關經費核銷及成果彙整部分,詳如本案活動計畫。
四、 相關活動諮詢請逕洽承辦學校平興國小總務處范慧美主任, 電話:03-40293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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