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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3-02-16 | 點閱數: 1566
說明:  
一、 依據桃教學字第 1100052298 號函、桃園市 111 年度友善校園計畫及原小輔字第 1110007751 號函續辦。
二、 本案依據「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要點」及旨揭獎勵計畫規定,核予獎勵如次:
(一) 第一名 1 件:每組每人核予嘉獎 1 次,核給著作積分 1 分,撰稿費上限 4,800 元/6,000 字,視參賽人數均分。
(二) 第二名 2 件:各組每人核予獎狀乙幀,核給著作積分 0.75 分,撰稿費上限 4,000 元/5,000 字,視參賽人數均分。
(三) 第三名 3 件:各組每人核予獎狀乙幀,核給 0.5 分,撰稿費上限 3,200 元/4,000 字,視參賽人數均分。佳作 3 件:各組每人核予獎狀乙幀。
三、 本次甄選結果核給著作分數如下:
(一) 第一名:中原國小王哲偉、楊文琦各 0.5 分。
(二) 第二名:中壢國中游淑媛、平鎮國中謝佳耘、龍岡國中彭映捷及光明國中游麗容各 0.1875 分;中原國小蕭志民、朱陳翰思、沙之芊、茄苳國小陳鳳妹各 0.1875 分。
(三) 第三名:內壢國中杜為、徐湘柔、林家媛、陳庭芝、楊淑宜各 0.1 分;忠福國小匡崇德、文化國小蘇倩慧各 0.25 分;龍潭國小謝琬婷、黃建豪、江明達、江佳芹各 0.125 分。
四、 檢附本次甄選活動得獎名單暨獎勵方式及評分說明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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