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 115 年度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各區中隊績效考核計畫辦理。 |
| 二、 | 本市實施垃圾強制分類,家戶廢棄物應先分為資源、廚餘及垃圾三大類,再分別交由清潔隊回收或清除,有助於減少垃圾量並促進資完回收再利用。 |
| 三、 | 為讓民眾熟悉並落實執行垃圾分類及廚餘回收等工作,請配合旨揭政策執行下列事項: |
| 四、 | 落實分類回收:請各校確實實施並輔導學生配合辦理。 |
| (一) | 教育宣導:利用官方網站、電子看板或張貼公布欄等方式協助宣導。 |
| (二) | 有關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及廚餘回收之相關資訊,可至本府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教育網站查詢,網址: https://recycle.tyoem.gov.tw/,請推廣週知並踴躍參考使用。 |
| 五、 | 檢附「垃圾分 3 類」、「廚餘全回收」、「廢農藥容器回收」、「分辨傳統照明光源」、「一及二次電池辨識圖卡」、「鋰電池分開貯存」、「廢紙餐具回收「清、分、疊」」、「民眾分類回收單獨交付」及「高壓容器(完、包、警、收)」、「舊衣回收」宣導單電子檔各 1 份,惠請協助廣為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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