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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助理 - 人事室 | 2025-03-14 | 點閱數: 126
一、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3 月 11 日臺教社(一)字第 1142400601 號函辦理。 二、 請各機關學校及團體踴躍推薦報名參加,連同推薦書及相關佐證資料,於 114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前將以下資料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謝小姐辦理,請免膠裝(以郵戳為憑,請註明「114 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 (一) 資料檢核表(附表 1 )正本 2 份。 (二) 選拔報名表(附表 2 )正本 2 份及影本 10 份。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助理 - 人事室 | 2025-03-13 | 點閱數: 150
一、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3 月 7 日臺教文(二)字第 1140026298 號函辦理。 二、 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 (一) 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小學部 1 名、國中部 1 名(自然科專長)、高中部 1 名(公民科專長)。 (二) 印尼泗水臺灣學校:小學部 3 名(須擔任導師)。 (三) 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小學部 1 名(須擔任導師)。 (四)...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助理 - 人事室 | 2025-03-13 | 點閱數: 135
一、 依據國教署 114 年 3 月 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5700740 號函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 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預計於 114 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 12 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助理 - 人事室 | 2025-03-12 | 點閱數: 153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4 年 3 月 5 日總處綜字第 114100044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 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 2 條,合理之對待(即合理調整)係指根據具體需要,於不造成過度或不當負擔之情況下,進行必要及適當之修改與調整,以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享有或行使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次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 2 條規定,公約所揭示保障身心障礙者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同法第 4 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合公約...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助理 - 人事室 | 2025-03-12 | 點閱數: 129
說明: 依本市公務人員協會 114 年 3 月 10 日桃市公協字第 114000005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公告 人事助理 - 人事室 | 2025-03-12 | 點閱數: 141
一、 依桃園市政府員工子女托嬰中心 114 年第 1 次招生計畫及招生簡章規定,招生公告(報名)期間結束後始申請入托者,依申請時間先後列入候補名冊,並排序於備取名單之後,俟有缺額時按列入候補之先後順序遞補。上開招生計畫及簡章前經本處以 114 年 1 月 21 日桃人給字第 11400004281 號函(計達)周知,並於同日公告於本府與本處網站最新消息。 二、 如有(孫)子女送托本府員工子女托嬰中心之意願,請填具「候補登記入托報名表」並檢附相關文件,經服務機關(構)或學校人事單位初審後,親自或委託他人(需另檢附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明),送(寄)達本處給...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助理 - 人事室 | 2025-03-11 | 點閱數: 243
職場霸凌指在工作環境中,個人對上司、同事或下屬施以不當對待,包括言語、非言語、肢體或心理上的欺凌、羞辱或壓迫,使受害者感到受挫、威脅、羞辱、孤立,甚至影響其身心健康與自信,進而造成沉重的壓力與工作困擾。 此類行為通常具有以下特徵: 1.持續性:事件經常發生,並持續數週至數月以上。 2.攻擊性:對受害者施加語言、非言語或行為上的攻擊或壓迫。 3.負面影響:對受害者的心理、情緒或職業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4.權力不對等:受害者無法有效反擊或終止該行為。 你被霸凌而不自知嗎? 又或者你不小心就成為了霸凌者? 告別職場霸凌 3 步驟-沒有人是局外人 1.主管不可漠視 2....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助理 - 人事室 | 2025-03-06 | 點閱數: 217
一、 依據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辦理。   檢附桃園市國民中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推薦表 一份
公告 人事助理 - 人事室 | 2025-03-05 | 點閱數: 174
一、 依本府 114 年 1 月 22 日府人給字第 1140006756 號函續辦。 二、 旨揭修正內容摘要如下: (一) 本府業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為「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爰配合修正問答集名稱。 (二) 為利本府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健康檢查補助業務,爰就前開補助標準表所稱「每 2 年」與「輪班」及「連續服務年資」等明定其內涵。
公告 人事助理 - 人事室 | 2025-03-05 | 點閱數: 176
一、 依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 114 年 2 月 27 日國院交字第 114066000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 為落實「2030 年雙語政策」並提升文官國際競爭力,爰文官學院開辦旨揭工作坊,透過數位科技與人工智慧的輔助,教授公務實用「英語會話」及「英文書信」技巧,課程重點資訊如下: (一) 研習對象:不限官職等公務人員均可報名,惟須提供相當「全民英檢」中級程度或 CEF 證書 B1 以上之證明,並以未參加過旨揭工作坊同主題訓練者優先錄取。 ...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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