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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助理 - 人事室 | 2025-04-19 | 點閱數: 23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4 年 4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1410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各 1 份。
二、 請協助宣導各機關學校人員不論平、假日赴陸(按:包含入境中國大陸、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轉機及不入境轉機【過境轉機】),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於差勤系統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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