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114 年 3 月 27 日教學字第 1145011551 號函辦理。 |
二、 | 該校教育理念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 |
三、 | 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一年內利用公餘時間開始受訓,並於四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
四、 | 請各校欲參加介聘至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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