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立仁美國民中學 113 年 3 月 25 日仁國華字第 1130002653 號函辦理。 |
二、 | 為維護縣市介聘教師之權益,請協助轉知貴縣市國中小學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避免誤填介聘志願,影響自身及學生受教權益。 |
三、 | 本市仁美國中附設華德福實驗國中小實施華德福理念課程,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其教師須具備人智學理念及華德福教育知能。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有華德福師資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應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請欲介聘至該校教師審慎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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