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 113 年 12 月 19 日本府 113 年第 2 次性別平等會及 114 年 11 月 21 日本府 114 年第 2 次性別主流化推動組等會議決議辦理。 |
| 二、 | 為強化本府公務人員(含專任人員)之性別意識,爰規劃以系統性「課程地圖」方式並輔以圖像化呈現,作為各機關學校規劃辦理性別平等相關課程之參據,茲說明如下: |
| (一) | 課程規劃採兩年為一期,每期自「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六大推動策略之既定順序中擇定二項策略作為課程主軸。爰本期( 115 、 116 年,兩年為一期)分別擇定「權力、決策與影響力」及「就業、經濟與福利」作為「課程主軸」,實施後六年內每年策略皆不重複,以達整體性與延續性之培力目標。 |
| (二) | 基礎(數位)課程內容,係由本府聘請專家學者擇定,供各機關學校選讀時參考;另就本府同仁關注之多元性別議題,則透過每年辦理需求調查方式彙整繕造,亦請作為課程規劃之參考。 |
| (三) | 請各機關學校、復興區公所及復興區民代表會,於規劃及辦理性別平等課程時,依每期公告之課程主軸( 115 年為「權力、決策與影響力」, 116 年為「就業、經濟與福利」)辦理,並鏈結首揭課程地圖以利後續績效檢視與達整體資源統整運用之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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