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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助理 - 人事室 | 2025-11-06 | 點閱數: 152

申請流程及宣導事項

《赴大陸》

 

《赴港澳》

配合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 3 點、第 4 點,申明本校同仁不分平日、假日赴港澳(含過境轉機),且不論因公務或非因公務事由均應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並請依下列程序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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