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市 114 學年度國中雙語本師專業成長培訓計畫一案,請雙語創新學校及雙語課程亮點學校至少薦派 1 名教師參訓,其餘學校亦請鼓勵教師踴躍報名,本局同意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假出席及課務排代,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中雙語本師專業成長培訓計畫」辦理。 |
| 二、 | 旨揭培訓計畫內容重點如下: |
| (一) | 實施對象:本市具有領域學科專長背景,有實際進行雙語 授課教學意願,並期望提升自我英語專業知能之本市公立 國中現職教師共 45 名,並以尚未參與過本培訓計畫之教師 優先。 |
| (二) | 課程規劃:為 66 小時課程,包含「雙語課程設計與教學知能發展( 27 小時)」、「英語口語訓練( 21 小時)」及「英語口語檢定訓練( 18 小時)」。 |
| (三) | 上課時間:自 114 年 10 月 4 日至 115 年 1 月 17 日止。 |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 114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填畢紙本報名表(詳附件一)並核章掃描後,逕上網填寫 Google 表單及上傳掃描檔( Google 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R49eUm7eefj2hnV19 )。倘有疑問請洽本府英語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英資中心)王郁涵老師, TEL : 03-3552776 分機 231 。 |
| 三、 | 本案第一階段錄取名單將於 11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二)由英資中心函文各錄取教師學校,並公布於該中心網站(網址: https://etrc.tyc.edu.tw/index.php ),後續錄取名單比照辦理。請各校鼓勵教師參訓,已開訓課程將全程錄製供報名教師補課。 |
| 四、 | 本案參訓人員研習期間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款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114 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作業;倘於例假日參與,同意得自執行勤務當日起 2 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不另支給加班費。 |
| 五、 | 檢附本案計畫及課程表各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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