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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助理 - 人事室 | 2025-06-17 | 點閱數: 13
說明:
一、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及 「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市 114 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申請參加他校之遴選作業結果如下:
(一) 桃園市立大溪高級中等學校:由桃園市立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莊祿崇校長出任。
(二) 桃園市立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由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林振清校長出任。
(三) 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由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邱嘉增校長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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